时间:2018-02-2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1月15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勤上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不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形,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 总队调查通字171170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索赔征集条件: 2、在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9月8日期间买入勤上股份(002638)股票,并在2017年9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造成亏损的股民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