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期间买入中毅达股票(A股600610、B股900906),且在2016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股民可提起诉讼。 索赔时效:至2021年4月1日截止。 索赔事由: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18年4月12日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显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存在在2015年7月至9月期间,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的违法行为。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