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新大洲(000571)索赔案件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新大洲需要承担投资者损失的部分赔偿责任。 在2020年2月4日,新大洲(000571)发布关于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新大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30万不等的罚款。 李和亮律师表示,目前新大洲一审已有投资者胜诉,索赔仍在征集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索赔条件:在2018年1月19日到2019年1月12日之间买入新大洲(*ST大洲,000571)股票,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