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0年10月8日晚间,皇台酒业(000995)发布公告称,收到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经证监会查明,皇台酒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1,348,696.56元,其中母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0,848,257.63元,现有证据证明母公司库存商品2016年年末实际结存金额为44,549,474.33元,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6,298,783.30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当事人任职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对卢某某立案侦查,以及配合调查等因 素,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局决定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 其实,这并不是皇台酒业(000995)第一次收到罚单。此前,皇台酒业(000995)于2016年12月15日,因2015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12日之间买入皇台酒业(*ST皇台,000995)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