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1月25日之间买入华仪电气(*ST华仪,600290)股票,并且在2019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索赔事由:2019年12月26日晚间华仪电气(*ST华仪,600290)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于2020年9月25日再次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华仪电气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 三、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故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华仪电气及其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