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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股民索赔案已有二审生效判决,投资者获赔1.23亿余元

时间:2021-10-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最新索赔进展: 2021年9月2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组成五人合议庭,并由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担任审判长,对该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驳回投资者刘某、飞乐音响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上海金融法院的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公司需要赔偿315名投资者1.23亿余元。上海高院表示:涉案相关核算方法充分考虑了不同投资者的实际交易情况,体现了更加客观、精准的计算特点;在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上司公司自身经营风险是否应该扣除应谨慎认定,涉案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尚不足以认定经营风险对股价造成实质影响。

      索赔条件:在2017年8月26日(含)至2018年4月12日(含)期间买入飞乐音响(600651股票、并于2018年4月12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飞乐音响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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