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批勤上光电股票索赔案件作出判决,法院支持了股民投资者的全部维权索赔诉求。股民一审获赔比例接近100%! 事由:2015年3月18日,勤上光电(002638)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2015】4号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勤上光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是勤上光电第一大股东。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勤上光电直接向勤上集团划转资金累计182,750万元;勤上集团直接向勤上光电划转资金累计102,919.18万元。 2013年6月、2014年9月至12月,勤上集团通过大某节能公司向勤上光电划转资金累计3,001.30万元;通过广某灯饰公司向勤上光电划转资金累计46,076.30万元。 勤上光电与勤上集团的上述直接和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勤上光电既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临时报告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也未在2013年半年报、2013年年报和2014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索赔征集条件: 2013年1月8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勤上光电(002638)股票,且在2014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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