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2日之间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且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中兵红箭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索赔进展:2021年1月8日,中兵红箭(000519)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已撤回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判决的上诉,并向投资者进行赔款。该案件已有第一批生效的判决,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后续案件均可按照生效的判决作出处理。 索赔事由: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000519)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中兵红箭有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证监会决定对中兵红箭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