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9年11月6日,天马股份(002122)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9]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天马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天马股份存在关联关系 二、天马股份未真实披露喀什星河收购天马股份的资金来源 三、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四、天马股份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借款担保2亿元,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五、天马股份成立基金以收购徐茂栋控制的资产,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天马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徐茂栋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2020年12月3日,天马股份(002122)发布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中小股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得知,天马股份于近日收到相关法院通知,共计有12名中小股东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税费、利息损失等,诉讼金额达1069.97万元。 李和亮律师表示天马股份(002122)因虚假陈述受到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千万不要沉默,一定要行动起来维护自身权益。 索赔条件:在2016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天马股份(*ST天马,002122),并在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