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投稿 作者:网络投稿 - 小 + 大
2020年10月22日,宏达矿业(600532)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90号),经证监会查明,宏达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宏达矿业在《2016年年度报告》 《2017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 宏达矿业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少计负债,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宏达矿业未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以及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李和亮律师认为,宏达矿业(600532)违法事实已确认,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索赔条件:在2016年1月5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宏达矿业(600532)股票,且2018年4月1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