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投稿 作者:网络投稿 - 小 + 大
12月8日晚间,[*]st皇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6日起恢复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st皇台”;公司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5[%]。至此公告发布后,“消失”一年半后[*]st皇台即将正式“回归”,广州李和亮律师认为这也给投资者索赔带来希望。 案件回顾于2019年04月12日中午,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上面内容告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后在2020年03月15日晚上发布公告,[*]st皇台便收到了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0年10月8日晚间[*]st皇台发布公告,称收到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 证监会查明,皇台酒业([*]st皇台,000995)违法的事实如下:《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1,348,696.56元,其中母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0,848,257.63元,现有证据证明母公司库存商品2016年年末实际结存金额为44,549,474.33元,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6,298,783.30元。 基于以上,甘肃监管局决定对[*]st皇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胡振平、付耶成等人给予警告及罚款处罚。处罚一落地,股民索赔便开始进入正式诉讼阶段。 根据《证券法》规定,广州李和亮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12日期间买入[*]st皇台股票,且在2019年4月12日之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