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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股民投资者索赔征集

时间:2020-12-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事由:

       2015年12月23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7年8月16日,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90号)。

       2019年2月14日, 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 号)。 经查明,澄星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澄星股份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780万元。2、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513.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

      证监会决定对澄星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李兴等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索赔征集条件

     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且在2015年12月23日(含)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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