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超华科技(002288)股民投资者索赔案经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已一审判决股民投资者胜诉。还没有参加索赔诉讼的股民投资者请尽快提交资料参与诉讼。 2017年12月15日,上市公司超华科技(00228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3号)。 证监会认定超华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 证监会认为,超华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决定: 一、责令超华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梁健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王旭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索赔征集条件: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