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6月14日晚,尔康制药(30026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尔康制药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1805.888万元,虚增利润1585.973504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1.03%,净利润的2.62%。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25507.519184万元,虚增净利润23225.44488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8.61%,净利润的22.63%。尔康制药于2016年4月、2017年4月分别公告的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尔康制药处以警告及60万元罚款。 2017年8月9日晚,尔康制药(300267)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索赔征集条件: 在2016年4月6日到2017年8月10日之间买入尔康制药(300267)股票,并且在2017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尔康制药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