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投资者诉st佳电(00092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7月9日晚间,st佳电发布公告称:近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st佳电已经与19 名原告投资者达成诉讼调解。 2017年12月9日,上市公司佳电股份(000922)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佳电股份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437,佳电股份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437,287.54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39,942,583.68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379,871.22元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 索赔征集条件: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