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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化(600576)被正式处罚,索赔征集中

时间:2018-04-1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4月16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2号)。公司(原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一)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藏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索赔征集条件:
     1、在2017年1月12日到到2017年2月28日之间买入万家文化(600576)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者。
     2、在2017年1月12日到到2017年4月1日之间买入万家文化(600576)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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