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7月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8 年1 月17日,三房巷(600370)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8 年2 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 号)。证监会认定三房巷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二、三房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情况2014年度至2015 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三房巷股份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股份 2014 年度、 2015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索赔征集条件: 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10日之前买入三房巷(600370) 股票,且在2017年3月1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