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6年12月14日晚间,皇台酒业(000995)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认定:皇台酒业时任董事长卢鸿毅联系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出具批复,并筹集虚构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由俪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给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恒远通),再由兰州恒远通转给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最后由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拨付给皇台酒业,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 以上事实,有皇台酒业相关公告、财务资料、皇台酒业及相关机构提供的材料、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皇台酒业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皇台酒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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