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8 点击: 次 来源:股民110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期,投资者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并拿到赔偿款的成功案例又多了一个,即华锐风电(601588)虚假陈述股民投资者维权案。股民已经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那里领取到了第一批华锐风电索赔案的赔偿款。 华锐风电此次遭遇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的2011年年度报告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华锐风电于2011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在[2015]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在公司前任董事长、总裁韩良俊的安排下,华锐风电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由此对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173万元、营业成本200391万元,多预提运费3135万元,多计提坏账1186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786万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2016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投资者的损失与华锐风电公司的虚假陈述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判决华锐风电公司需向投资者支付相关赔偿款。华锐风电公司对一审结果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11月底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根据股民申请,径直将华锐风电应赔偿款项划拨法院账户,再转账给股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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