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上海物贸(A股600822,B股900927)因虚假陈述被股民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即将结束,股民投资者还可以继续提起索赔。 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于 2013年 10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临 2013-024)。 2015年2月10日,上海物贸公告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5年6月12日,上海物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上海物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度报告(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征集条件: 2009年3月17日至201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上海物贸(600822)股票,且在2013年10月1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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