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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索赔征集公告

时间:2017-04-19    点击: 次    来源:股民110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5年122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澄星集团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澄星集团立案调查。目前,因买卖澄星股份600078股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股民投资者可以准备参加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如果证监会认定澄星股份构成虚假陈述,股民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征集条件:

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12月23日前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澄星股份600078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而定,可能会有所变化)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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