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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已有投资者胜诉获赔百余万

时间:2016-09-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股份已经有投资者获得赔偿宏磊股份(002647)案已有大量投资者获赔百余万。
    证监会认定宏磊股份2012年的违法事实: (一)宏磊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方宏磊集团占用宏磊股份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宏磊股份《2012年年度报告》未完整披露宏磊集团占用宏磊股份资金的关联情况; 宏磊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情形,对宏磊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同时,2014年5月22日,宏磊股份因宏磊集团13年违规占用宏磊股份资金未披露一事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经查,2013年宏磊集团通过占用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等方式,累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83300.65万元。宏磊股份未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事实进行披露。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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