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奥瑞德(600666)股民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股民胜诉。 索赔条件:在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奥瑞德(600666)股票,且在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 。 索赔背景:2020年7月17日晚,奥瑞德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奥瑞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2、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3、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4、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5、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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