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9年11月25日,吉药控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经证监会查明,吉药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7月24日,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披露“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作,待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上述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表述在吉药控股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中不存在。 证监会决定对吉药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在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吉药控股(300108)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