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1年1月5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新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经证监会查明,*ST新亿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重大债务未披露事项 二、*ST新亿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ST新亿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证监局拟决定:责令*ST新亿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雷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金额不等的罚款并处罚。且对相关责任人采取5-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李和亮律师表示,目前,*ST新亿(600145)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待正式处罚落地后,受损投资者可立即开始索赔。 索赔条件:初步确认为于2020年5月28日之前买入*ST新亿(600145)股票,并在2020年5月26日之后出售或持有*ST新亿(60014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