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2016年7月30日到2017年3月25日之间购入武汉凡谷(002194)股票,且在2017年3月25日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武汉凡谷(002194)股民索赔案目前已有两审胜诉判决,后续符合条件的股民提起索赔胜诉的概率很大。且该案件索赔时效仅剩最后2个月,欲参与索赔的股民可尽快联系李和亮律师投递资料。 索赔事由:2018年3月5日晚间武汉凡谷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其中,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59万元,虚增存货1559.59万元;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0.65万元,虚增存货5370.23万元。基于以上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