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0年7月17日晚,奥瑞德(600666)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经证监会查明,奥瑞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奥瑞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左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李和亮律师表示,奥瑞德行政处罚书正式落地后,已有投资者起诉索赔,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仍可继续参与索赔,切勿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条件: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ST瑞德,600666)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奥瑞德(ST瑞德,600666)的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