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0年5月12日,康尼机电(603111)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8号),经证监会查明,康尼机电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将 3.045 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廖良茂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索赔条件:初步确认为在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买入康尼机电(603111),并在2018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