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常山药业(300255)股票,且在2018年5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索赔事由:2020年12月28日,常山药业(300255)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树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证监局认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根基,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全 面沟通的桥梁,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常山药业披露的28号公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常山药业直接对第三方的研究数据进行部分援引,没有披露信息来源及充分揭示市场风险,使信息处于不准确、不完整的状态,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根据相关规则,应当认定为误导性陈述。因此,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常山药业及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