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在2017年3月16日到2018年9月28日之间买入高升控股(000971)股票,并且在2018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高升股票的受损股民有望索赔。 索赔事由: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高升 00097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高升控股(*ST高升000971)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 一、高升控股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关联方借款,实质形成关联担保行为; 二、构成关联交易、高升控股直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构成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使用四、构成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基于以上违法行为,证监局在2019年12月26日对高升控股(*ST高升000971)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高升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处罚。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