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于2016年06月22日(含当天)至2019年10月08日(含当天)之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 索赔事由:2020年9月9日,*ST中天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意味着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已经调查结束。公告显示,中天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基于以上违法行为,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决定:对中天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邓天洲、黄博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