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称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近日,证监会已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
索赔征集条件: 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0日到2018年12月29日之前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且在2018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准备发起索赔。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