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7年11月16日晚,昆明机床(60080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财务造假,证监会拟对昆明机床处以顶格处罚。 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昆明机床2013年至2015年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虚增收入483,080,163.99元。 二、昆明机床2013年至2015年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29,608,616.03元。 三、昆明机床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同时认为,昆明机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 劣手段,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2017年初,昆明机床已经因为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重大信披违规的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2017年2月16日晚,*ST昆机(600806)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赔征集条件: 2、在2014年3月29日到2017年3月20日之间买入*ST昆机(600806)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