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墨龙(002490)于2017年9月26日发布公告,2017年9月25日,公司及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山东墨龙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山东墨龙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山东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云三、杨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恩荣、赵洪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林福龙、国焕然、郭洪利、约翰‧保罗‧卡梅伦、王春花、丁志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肖庆周、秦学昌、冀延松、权玉华、郝亮、樊仁意、张九利、郑建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山东墨龙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7】003 号)。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及张恩荣等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索赔征集条件:
1、在2015年4月25日到2017年3月22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在2016年10月28日到2017年2月3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3、在2017年1月15日到2017年2月8日(含)之间买入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