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方正科技股民投资者索赔案发生了重大变化。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一审裁定将本案依法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查明有关事实后认为,方正科技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为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6层,该地址应为方正科技住所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故本案应由上海一中院管辖。若该裁定生效,本案将会由上海一中院进行审理。 如果参照上海一中院对大智慧索赔案的胜诉判决,方正科技案的索赔区间或也将发生重大调整。索赔条件将变更为: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16年12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科技股票的股民投资者。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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