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7年7月11日,保千里(60007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上一届董事会成员童爱平、王务云、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7】87号),主要内容如下: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拟决定: 一、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庄敏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 二、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保千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对童爱平、王务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2016年12月28日晚间,保千里(60007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9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保千里进行立案调查。
索赔征集条件: 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保千里(600074)股票,且在2016年12月29日(含)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