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1 点击: 次 来源:股民110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方正科技于 2016 年 12 月 20日发布公告称:2016年12月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104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方正科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兴”)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具体如下: 一、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方正科技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间的关联关系 (二)方正科技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 。 二、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 万元罚款。
索赔征集条件: 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600601)股票,且在2015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