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上市公司勤上光电(002638)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勤上光电的律师认为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只造成了股民的部分损失,要求法庭判决赔偿股民起诉金额的49.5%。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2015】4号处罚决定书认定:勤上光电与勤上集团的上述直接和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勤上光电既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临时报告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也未在2013-年半年报定期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违反了《证券法》规定。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索赔征集条件: 2013年1月8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勤上光电(002638)股票,且在2014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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