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三峡新材按照起诉请求100%赔付投资者,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索赔,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索赔征集条件: 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三峡新材(600293)股票,且在2013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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