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6月17日期间有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且在2016年6月1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 索赔事由: 2018年8月3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8】66号)。因万家文化未及时披露收购上海快屏股权的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两次披露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万家集团《复函》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均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祥源文化等当事人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索赔进展:该案已经有一审判决,股民投资者胜诉。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