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002341)股票,并在2019年6月25日之后卖出或是持有新纶科技股票。 索赔事由:2019年6月25日,新纶科技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0年5月21日,新纶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新纶科技违法事实包括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新纶科技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3655.12万元,占当期收入的20.29%,虚增利润7643.3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42.73%;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33828.24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6.39%,虚增利润9330.5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0.67%;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97万元,虚增利润1072.3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3%。 最新消息,深圳中院已经把新纶科技(002341)股票索赔案件列为示范案件,将选择部分系列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形成示范判决,作为后续判案参考。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