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索赔条件:凡在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神州长城(000018,200018)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 索赔事由: 神州长城(000018,200018)在2020年10月13日被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作出正式处罚,经查明,神州长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通过虚构保理业务,神州长城虚增2017年利润总额4,319.42万元,导致神州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神州长城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6.06亿元,占神州长城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7.78亿元的34.11%,神州长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神州长城对外担保5.2亿元,占神州长城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1.51亿元的24.17%,神州长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神州长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略、李尔龙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