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0年12月10日,*ST索菱 (索菱股份 002766)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索菱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责令索菱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肖行等也一并予以处罚。
索赔征集条件: 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索菱 (索菱股份 002766)股票,且在2019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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