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违法事实: 2020年10月19日晚,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经查明,认定联络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 因与深圳远致富海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志涛所持23.53%股份先后分三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9年9月9日,第一笔4,900 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2019年10月17日,第二笔80.96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7日至 2022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18日,第三笔46,254.64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7日。2019年9月10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一笔股份冻结情况,因未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联络互动未对此进行披露。2019年10月21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二笔及第三笔股份冻结情况,并意识到冻结比例已达到5%的临时公告标 准。何志涛要求暂时不对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披露。2019年10月25日,联络互动披露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未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迟至2019年12月3日,联络互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对何志涛上述三笔股份司法冻结进行了补充披露。 索赔条件: 在2019年10月23日到2019年12月3日期间买入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股票,并且在2019年12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联络互动股票
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股票交易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亮 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单位: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 QQ:3468851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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